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回購請求權 2017-11-17
在特殊情況下,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公司收購股權是股東轉股權的一種特殊方式,但由于收購者是本公司,其性質就不單純是股權的轉讓,而是股東撤回投資退出公司的行為。
發行優先股應保護中小普通股東的權益 2017-11-17
日前,優先股“第一單”正式亮相。雖然此前市場目光更多地鎖定在工行、中行、建行、農行四大行與浦發銀行的身上,但24日晚,廣匯能源半路殺出,成為第一家公布優先股發行預案的公司。該公司擬非公開發行優先股不超過5000萬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50億元。
非股東受讓股權后何時取得股東資格 2017-11-17
核心提示:判斷非股東是否取得股東資格,何時取得股東資格,取決于非股東何時取得轉讓股份股東的股份所有權。股份所有權轉移的實現,需要有兩個條件,即股份轉讓合同已經生效;股份交付。
分紅權、優先認購權及表決權 2017-11-17
相比于是否創辦公司、與誰合作創辦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分配應是下位的概念,因此修訂后的《公司法》注意到上述問題,賦予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分紅、優先認股及表決的權利。
公司股東權益糾紛的解決方法 2017-11-17
創業者設立公司或者參與設立,或者受讓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術股、贈與股等,但是在行使股東權益時卻遇到障礙,在很多情況下就需要對股權作出確認,也就是要確認其在公司的股東身份。
公司股權確認 2017-11-17
如何判斷確認公司股權的證據和標準?公司股權確認糾紛是指公司股東、公司之外的第三人之間對公司的股東資格身份和持股比例產生爭議,從而要求人民法院對公司上述爭議進行裁判而發生的糾紛。
股東的訴訟權 2017-11-17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股東的知情權有條件限制嗎 2017-11-17
股東知情權是指公司股東了解公司信息的權利。按照公司類型不同,股東知情權可分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知情權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知情權。是一個權利體系,其分別由財務會計報告查閱權、賬簿查閱權和檢查人選任請求權三項權利所組成。
股東的轉讓權 2017-11-17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而且,其他股東在同等情況下具有優先購買權,但是,上述條款也明確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東會的召集次數和通知時間 2017-11-17
《公司法》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的一般性規定較漫長、僵化,因此公司章程很有必要在《公司法》的授權性規范下進行適宜調整。
股東利益的召集權 2017-11-17
《公司法》從保護小股東利益出發,賦予了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在特定情況下有權提議召開股東會,對權利作出了適當平衡,小股東可以依據此規定充分保護自己參與討論和決策公司事務的權利。
股東名冊變更糾紛 2017-11-17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股東權的分類 2017-11-17
依權利之性質為標準,可分為固有權和非固有權,前者指根據公司法規定不得以章程或股東會議予以剝奪的權利,如特別權與共益權,后者指可依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加以剝奪的權利,自益權多屬此類權利。
股東權的特征有哪些 2017-11-17
股權是股東通過出資所形成的權利。出資者通過向公司出資,以喪失其出資財產所有權為代價,換取股權,成為公司股東。
股東權的原則有什么 2017-11-17
股東的有限責任原則對于股東權來說是至為重要的,它是指股東除按認繳的股份繳足出資款外,對于公司之債務或公司債權人不負任何其他責任,或曰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東權利理應得到尊重 2017-11-17
上市公司的大小股東,其合法權利都理應得到尊重。然而,在這方面大股東的股東權利基本都有保障,處于弱勢地位的中小股東的狀況則令人擔憂。
股東權益保護缺位成隱憂 2017-11-17
今年以來,伴隨并購事件此起彼伏,股市頻現“明爭暗斗”。監管制度缺漏、股東權益保護機制缺位,成為上市公司控制權之爭背后的隱憂
股東權益變更的案例分析 2017-11-17
有限公司在公司章程沒有例外規定情況下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除法律明確規定的事項外公司章程可以規定股東會的議事方式與表決方式。
股東權益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2017-11-17
股東權益是一個很重要的財務指標,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資本。當總資產小于負債時,公司就陷入了資不抵債的境地,這時,公司的股東權益便消失殆盡。如果實施破產清算,股東將一無所得。相反,股東權益金額越大,該公司的實力就越雄厚。
股東權益糾紛的處理 2017-11-17
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公司的股東至少有兩人。而股東之間由于意見分歧和利益沖突而產生的法律糾紛非常多。本文根據適合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及相關司法實踐,介紹如何以訴訟為后盾,解決有限責任公司中比較常見的幾類股東權益糾紛,供廣大創業者參考。
股東如何行使解散公司請求權 2017-11-17
股東解散公司請求權,簡而言之,是股東因自身權益受損而依法請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法定權利。
股東資格的確認 2017-11-17
目前,主張股東資格的證據五花八門,既有實際出資證明,也有股權轉讓合同、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出資證明書和工商登記等。
股權代持法律風險的防范 2017-11-17
目前,股權代持已成為大家熟知的一種直接持有股權的變通方式,因其具有隱密性和靈活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投資人更便捷地做出適當的出資安排。
股權眾籌存多個法律風險困擾 2017-11-17
與其他融資模式相比,我國股權眾籌尚處于起步階段,雖然發展空間很大,但也存在著諸多問題,其中股權眾籌融資過程中所蘊藏的法律風險便是其發展壯大過程中所不容忽視的重大難題?!爸卮蟆痹谟趯蓹啾娀I法律風險的把握決定其今后能否在市場中得到長足發展,能否被監管者所包容甚至肯定。
股權眾籌迎首例司法案件規則未明邊界模糊 2017-11-17
5月12日,國資背景的股權眾籌平臺協同工場正式啟動。同日,有消息稱,股權眾籌平臺“人人投”與餐飲企業諾米多的融資合同糾紛已經由北京市海淀法院正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