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公司并購也存在法律風險,通常公司并購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有信息不對稱引發的法律風險;違反法律規定引發的法律風險以及反收購的法律風險。規避這些風險,需嚴加審查并購中的風險。企業法律顧問網在本文介紹公司并購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規避方法。
一、公司并購的法律風險
⑴信息不對稱引發的法律風險,指交易雙方在并購前隱瞞一些不利因素,待并購完成后給對方或目標公司造成不利后果?,F實中比較多的是被收購一方隱瞞一些影響交易談判和價格的不利信息,比如對外擔保、對外債務、應收賬款實際無法收回等,等完成并購后,給目標公司埋下巨大潛伏債務,使得并購公司代價慘重。
⑵違反法律規定的法律風險
作為為并購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人士,律師要注意使并購中盡量不要違反法律規定,這突出的表現在信息披露、強制收購、程序合法、一致行動等方面導致收購失敗。如在上市公司收購中,董事會沒有就收購事宜可能對公司產生的影響發表意見,或者獨立董事沒有單獨發表意見,導致程序不合法。
⑶反收購風險
由于有些并購并不是兩相情愿,目標公司在面臨敵意收購時,為了爭奪公司控制權,董事會必然會采取一些反并購措施。有些反收購措施帶有嚴重的自殘性,過分關注管理層的利益,有的與法律沖突,在很大程度上危害了本公司股東的利益,導致并購兩敗俱傷。
⑷認清并購可能產生的糾紛,分析其法律風險
公司并購產生的糾紛主要有:產權不明、主體不具備資格導致的糾紛;行政干預糾紛;利用并購進行欺詐的糾紛;員工安置糾紛等。
二、盡職調查直指并購中的風險
應當根據具體交易的性質、委托人的具體交易目的、交易時間表、工作成本、對被調查對象的熟悉程度等具體個案因素,與委托人共同協商明確調查范圍,并在律師聘用委托協議書中約定調查范圍、委托目的、工作時間、委托事項或調查范圍變更等內容。
⑴嚴防盡職調查中的陷阱
信息陷阱,要通過合法高效的方法獲取真實的、全面的信息,排除錯誤的、虛假的信息,修正片面的、產生偏差的信息。
同業競爭陷阱,例如目標公司在一定年限內、市場范圍內不得從事相同品牌產品經營,目標公司高管不得在兼任或辭職后一定年限內擔任其同業公司的高級職員,對技術人員通過勞動合同或其他形式進行明確限定等等。
負債陷阱,如行政、工商、稅收、土地、環保等各種行政機關的規費和稅收,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等賬上都沒有的欠費也會出現。
⑵明確盡職調查中的風險點
目標公司自身可能因為注冊資金不足、批準手續不全、年檢中斷等原因而存在合法性問題;并購合同的簽訂人是否是真正的交易主體和其合法代表人。
重大債權債務調查應特別關注目標公司對外擔保的風險、應收款的訴訟時效以及實現的可能性,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尤其是目標公司與其控股股東或主要股東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避免因遺漏而增加隱形收購成本。
充分考慮職工的安置問題是盡職調查必須關注的風險領域。在國有公司,歷史上存在公司辦社會的國情,在當前社會保障機制不完善的情況下,對于下崗人員的安置,處理不好就會引起一系列矛盾。職工的安置問題,在我國已超越經濟問題,處理不當,可能額外增加并購成本,甚至遭到政府的干預,影響并購的進程。
此文章“公司并購存在什么法律風險”瀏覽地址:http://www.3pc3.com/jbsgflzs/201711/844.html,更多關于南京法律顧問案例、南京企業法律咨詢案例文章請到http://www.3pc3.com/jbsgflzs/閱讀查看!